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于都地处赣州市东部,建县于西汉高祖六年(公元前201年),有“六县之母”和“闽、粤、湘三省往来之冲”之称。境内地貌复杂,总体上是南岭山系武夷山的余脉,属丘陵低山区,四周群山环抱,东、南、北三面地势较高些,逐渐向中、西部倾斜。河流纵横,水力蕴藏量非常丰富。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气候温和、雨量充沛、四季分明,无霜期长。矿藏资源丰富,其中钨矿、石灰石储量大,分布广。“山明川秀,地丽物繁”,名胜古迹众多,旅游景点引人入胜,如中央红军长征第一渡纪念碑园――东门渡口、毛泽东旧居何屋、屏山牧场、罗田岩摩崖石刻、宝塔公园等。土特产有峡山道菜、岭背柿饼、梓山酱油、盘古山绿茶、禾丰珍珠粉、高山青草奶等;工艺品有唐三彩工艺品等;境内有悠久的客家饮食文化。特色小吃有:薯粉饺子、禾丰珍珠粉、眉公酥是于都的传统名点,烧买、花丸、芋包、糯米果、春卷黄元米果、索粉、炒花生、盐花生、云片、瓦角酥、柿饼、擂茶等是于都的特色小吃。